宿迁市宿豫区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2025-VGBIAI-F1004)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宿迁市宿豫区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VGBIAI-F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宿迁市宿豫区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区分米面油、调味品类、肉禽水产类、蔬菜豆制类、牛奶水果点心及其他类5个类别,具体以我单位实际要求的采购内容为准(年供货金额约为25万元)。 所有主副食产品必须卫生、清洁、新鲜、无污染、无假冒伪劣、无过期变质,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猪肉类必须是冷鲜猪肉、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带有公司出厂标签、不得供应冷冻肉骨及猪副产品、加工后排骨、肉沫、肉丝等,食用油必须是一级非转基因食用油。 2、米面油、调味品、豆制品、冷冻及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肉类、禽蛋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食品质量认证。蔬菜必须保证新鲜、色泽光亮、完整去皮、净重(去包装或保护层),水产必须保证鲜活。牛奶、水果、点心必须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保证新鲜。 |
详见招标文件 |
按采购单位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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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25万元;
※3.最高限价:折扣率100%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中标供应商折扣率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3月17日至3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申领地点:经采购单位核查报名资料后通过邮件的形式发送。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30分。
(三)投标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5年4月8日9时30分。
(二)开标地点:详见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 / 。
(二)踏勘地点: / 。
(三)联系人: / 。
(四)联系电话: / 。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至 / 时,联系人: / ,电话: / 。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邹先生、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传 真: /
地 址:宿迁市宿豫区某单位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董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宿迁市宿豫区某单位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