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静县东归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避暑王府历史文化风貌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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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和静县东归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避暑王府历史文化************旅游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静县
2.项目规模:避******消防等配套附属设施。(详见工程量清单)
2025年03月14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和静县东归文化保护传承利用—避暑王府历史文化风貌恢复项目-工程总承包(一标段) 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本工程中所涵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服务。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等内容,并按国家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
2、施工范围包括:1)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 3.投标其他条件: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主体应以具有施工资质的单位为主体;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施工企业须具备【具备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含古建筑)】,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①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拟派施工负责人无在建项目,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②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为投标单位的在职员工】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承接过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工程施工业绩)(由联合体各方提供)(施工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设计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施工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的电子扫描件)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新成立企业不提供)。 3.7、其他人员要求:管理人员需包括施工负责人(具备条件的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预算员(应为二级注册造价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等(以上人员为建议人员),(须符合国家人员配备标准)。 3.8、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2家单位(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1)联合体投标的须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2)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或者参与不同联合体进行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支付款项方式方法,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书由牵头人盖章即可。(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5年03月14日 00:00到 2025年03月20日 23:59 2.获取方式:请到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04月07日 10:30 2.递交方法: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巴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xjbzggzy.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04月07日10:30 2.开标方式:电子化 3.开标地点:巴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库尔勒市索克巴格路住建大厦五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工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3)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旅游局的联系方式******274,巴州住建局投诉联系方式 0996-26135 八、监督部门 ******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旅游局 | ******有限公司 |
地 址:和静县 | 地 址:库尔勒市保利石油花园33栋1单元802室 |
联 系 人:邱燕荣 | 联 系 人:王雪琪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