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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E************(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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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烟台市蓬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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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烟台市蓬莱区
-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蓬莱区重点片区海绵城市改造及环境提升工程工程总承包,共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于2025年3月31日前竣工或交付使用。(其中,设计周期为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10个日历日)。
-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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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设计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城市建设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标人的目标成本等并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同时应满足项目所在地工程建设设计及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并应确保符合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绿化部分保证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补植部分养护期顺延。 -
2.5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整个项目的设计、施工期间的技术支持及相关后续服务;
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责任期保修工作,以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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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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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资质条件:
3.1.1在中国境内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均可):
(1)设计单位须具有以下(a)、(b)设计资质之一:
(a)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采购能力。
(3)根据《关于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拟组建项目部成员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烟建建管[2022]30号文及《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投标人资格核对标准的通知》烟建建管[2024]2号规定,投标人注册建造师数量须满足招标文件有关资质标准的配置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23]47号),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企业,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
3.2.1项目部各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1400万元的园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担任过单个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或单项合同额33万的设计服务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投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被更换的,不得参加本次工程投标。
(2)设计负责人: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或具有市政工程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3)施工负责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项目经理及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2.2拟投入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部其他人员(除设计负责人及设计团队人员外)须在全国范围内无在建工程。
3.2.3投标人须以PDF格式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组所有人员可校验的社保信息(须附“验真码”或社保缴费证明的网址、用户名和密码)。 - 3.3 财务要求:/
-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单个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或单项合同额≥33万的设计服务项目,或单项合同额≥1400万元的园林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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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要求:
3.5.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工程,为落实《关于政府采购工程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烟财〔2023〕12号)要求,本项目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投标,但预留部分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预留45%及以上的合同份额(设备、材料或专业、劳务分包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若为大型企业投标,可采用以下方式实施达到以上比例要求:投标人将本次招标项目中的相应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达到相应比例,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投标人应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并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
注:通过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其中小企业承担比例不予承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采购标对应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5.2投标人及联合体各方须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 334号),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也可以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附在投标函后面上传到系统,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留存方式:由招标人审核后备案】。 -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设计、施工职责和分工,且明确投标人牵头单位。(因本项目为电子标,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及上传单位须为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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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3日 00:00至2024年11月19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格式为.ztb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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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05日 09:00:00,地点为:蓬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开标室。
-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xzzx/index.jhtml)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关操作。
-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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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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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其他
- 7.1 本项目采用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 7.2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定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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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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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24号 地址: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124号 邮编:265600 邮编:265600 联系人:刘海航 联系人:宋承文 电话:0535-****** 电话:******326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建设局 联系方式:******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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