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州区镇级综合污水管网工程(二期)—驮卢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001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
建设单位 | ******建设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为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工程,累计改造提升DN200-400污水管网约2.9公里。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排水工程、道路破除及恢复工程及附属构筑物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3月12日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3月18日 | ||||
预中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潘艳琴(注册编号:桂******2257;桂建安B(2022)******;身份证号:452127********122X)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丽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身份证号:452226********512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宾阳县黎塘镇2022年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宾阳县黎塘工业园区和园路至建园路雨污管网工程; 2.崇左市江州区蔗糖循环经济产业园给水工程项目[二期)。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委员会在评审时各投标单位的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为 100 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4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熊彬岚(注册编号:桂******649;身份证号:450329********002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罗秋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7) ******;身份证号:452702********1362)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双峰路大田村5#楼出让地块市政配套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委员会在评审时各投标单位的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为 100 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97元 | ||||||
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现行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谢家豪(注册编号:桂******7504;身份证号:450103*********1019)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廖琪生(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身份证号:***************057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业绩:崇左市环城北路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要求,招标人可按自愿原则,自行决定是否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人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评标时各投标人******委员会在评审时各投标单位的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为 100 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崇左)****** swj.gxzf.gov.cn/cz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发布。(广西.崇左)(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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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150.6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