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丽都花园项目配套费追缴事项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机构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听证内容
海口市海秀大道17号丽都花园项目配套费追缴事项
三、听证时间
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上午9:30
四、听证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三楼会议室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参加人员应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丽都花园项目配套费追缴事项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合理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听证会会场秩序,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
(三)听证参加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国贸二横路11号国土大厦1305
特此公告。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