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DCCG-******8号
2.项目名称:高旻寺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提升工程设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最高限价:33.9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单个分项根据采购人具体要求分别实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2) 资格声明(原件);
3) 若法定负责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0)投标告知书(原件)
注:无法提供5)、6)、7)的单位须提供相关证明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本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供应商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工程设计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设计负责人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具备建设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磋商被拒绝且不允许在磋商开始后补正。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阳中路九洲大厦11楼1108室)
3、方式:供应商携带以下资料现场报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各供应商知悉。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4号楼301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148号)
时间:2025年3月28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委员会4号楼301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吉安路148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 ,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潜在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5、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本次磋商?不收取? 保证金。
6、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人民政府网-扬州高新区”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卜倍 ******
******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阳中路九洲大厦11楼1108室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