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霍州电厂2025-2027年度运煤、运灰道路环保抑尘处置(3年)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霍州电厂2025-2027年度运煤、运灰道路环保抑尘处置(3年)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0001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韩静怡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霍州电厂2025-2027年度运煤、运灰道路环保抑尘处置(3年)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0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0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372.103200 | 390.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刘晓明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郭秀丽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业绩 | 1、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3X33
0MW
脱硫
运维
项目
2023
-202
4保
洁服
务合
同、国能
龙源
环保
有限
公司
承德
分公
司、2023年3月31日 2、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2020 年厂 区道 路清 扫保 洁服 务合 同、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19年12月3日 3、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2021 年厂 区道 路清 扫保 洁服 务合 同、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20年12月31日 4、国能 承德热电 有限 公司 2022 年厂 区道 路清 扫保 洁服 务合 同、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21年12月15日 5、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2023 年厂 区道 路清 扫保 洁服 务合 同、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22年12月20日 6、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居 民办 公区 域物 业合 同20 20-2 021、国电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20年5月13日 7、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居 民办 公区 域物 业合 同20 21-2 023、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2021年7月10日 8、国能 承德 热电 有限 公司 3X33 0MW 脱硫 运维 项目 2024 -202 5保 洁服 务合 同、国能 龙源 环保 有限 公司 承德 分公 司、2024 年4月4日 |
******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2019年9月 ******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2022年12月8日 ******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8月1日 ******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月6日 ******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2022年1月10日 ******有限公司霍州发电厂、2023年11月27日 |
二、评标情况
******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韩静怡 电话:010-******
邮箱:******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
******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