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服务中心拟对中医文化展示器具进行比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珠海市金湾区******服务中心
项目名称:中医文化展示器具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院内比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
采购需求:中医文化展示器具采购项目
本项目报价含所有货物购置费、包装运输费、管理费、利润、税费、质量保证期内的售后维护服务费以及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等所有费用在内的全包价。响应供应商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一)投标人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或网页截图页面加盖投标人公章),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投标人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三)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代表,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四)提供报价表(本项目限制价为含税价格,公司可二次报价)。
(五)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报价文件的封装要求
报价文件外面应贴上封条、注明项目名称、提交单位(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9日17:30(北京时间)
邮寄或现场提交: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广新路345******服务中心2楼公卫科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20日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广新路345******服务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6-******
附件1:中医文化展示器具采购项目需求清单
附件2******服务中心中医文化展示器具采购项目报价表
珠海市金湾区******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14日
附件1:中医科用于文化展示的中医药器具采购项目需求清单.xlsx
附件2 中医科用于文化展示的中医药器具采购项目报价表.docx